各設區市建設局、扶貧辦:
5月28日,住建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于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驗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0〕85號),6月4日住建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又召開決勝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推進會,現就貫徹落實文件會議精神提出以下意見,請各地抓好落實。
一、落實工作責任。落實脫貧攻堅“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工作機制,省住建廳、省扶貧辦要統籌指導核驗工作;市、縣(區)建設局要依托省住建廳下發的培訓視頻和課件,加強縣鄉村核驗工作業務培訓,強化工作督導和靠前指導,確保核驗工作全覆蓋;縣級建設部門、扶貧部門要組織本轄區鄉(鎮)、行政村依托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臺(或手機APP),按照“鑒定安全”“改造安全”“保障安全”三種分類,逐村逐戶、不留死角地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情況進行核驗,做到核驗一戶、登記一戶,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建設部門和扶貧部門要按照決勝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推進會部署要求,主動向本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匯報。要借鑒云南省鎮雄縣等4個核驗工作試點縣經驗做法,堅持“五級書記抓扶貧”的脫貧攻堅機制,堅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縣(市、區)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推動,分管領導具體抓,鄉鎮黨委書記親自安排,村支書和駐村第一書記親自入戶核驗,明確工作任務,扎扎實實、認認真真做好每一個環節、每一項工作,確保核驗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三、堅持入戶核驗。要以行政村為單位,緊緊依靠村支書、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采取現場核驗與入戶訪談等方式,全面掌握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的真實情況。核驗工作必須逐戶實地查看,要重點關注原鑒定安全的住房是否變危?已經改造安全的住房是否返危?采用保障住房安全的措施是否到位?要面對面了解貧困群眾訴求,聽取意見和及時解決問題。
四、堅持“以核促改”。對于核驗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分類施策,及時妥善解決。對新發現的住房安全未保障戶,可以通過集體公租房、租賃閑置農房、鼓勵投親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確保6月底前貧困戶不住危房,符合條件的同步采取農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易地搬遷等方式,確保年底前完成改造。要堅決杜絕危房改造戶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等情況,對已建成安全住房暫未拆除或無法拆除的危舊房,要做好標識牌,設立警戒線,確保危房不住人。
五、強化動態監測。各地建設部門和扶貧部門要加強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互通和共享,確保數據一致。要在全面核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落實信息共享機制、跟蹤回訪機制、動態監測機制、舉報投訴機制等常態化的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巡查機制,充分利用手機APP,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動態掌握貧困人口住房安全狀況變化情況,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核驗工作的目的是查缺補漏,確保不折不扣完成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要實事求是、扎扎實實推進核驗工作,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敷衍了事行為,確保核驗過程真實,核驗結果準確,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