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銀監局積極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引導銀行業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取得較好成效。截至12月末,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性安居工程開發貸款余額83.18億元,同比增長32.21%,分別比同期全省各項貸款和住房開發貸款增幅高14.11個百分點和20.82個百分點。同時,積極為中低收入群體購買保障性住房提供資金支持,至12月末,為個人發放購買保障性住房貸款余額25.98億元,同比增長41.54%,高于個人住房貸款增幅22.07個百分點。
在銀行業有力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展順利。截至12月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計完成投資352.02億元(含結轉續建和提前開工項目)。已開工20.4萬套(含提前開工2013年項目套數),開工率128.68%。已基本建成14.7 萬套(含結轉續建項目),基本建成率129.53%,已連續3年超額提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位居全國前列。
一、多方拓寬融資渠道。一是創新表外融資類金融產品。通過委托貸款、信托理財產品等表外融資方式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籌集資金。如建行與廈門信托合作采取信托貸款方式,為福州世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王莊城”安置房項目募集資金8億元。二是引進省外金融機構資金。如建行省分行與建行深圳分行組建銀團,向中建(漳州)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碧湖保障房項目發放貸款12億元,其中建行深圳分行承貸7.9億元,外部引進資金占比66%。三是引進非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如國開行省分行與各地政府探索開展保障房融資租賃業務,政府可向國銀租賃公司(開行總行子公司)出售保障房后回租,并將獲得資金投入新的保障房建設項目,盤活各地存量保障房資產,充實保障房項目資本金。
二、開辟信貸審批綠色通道。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信貸制度,夯實管理基礎。如興業銀行修訂完善《2011年度信用業務準則》,明確將安居保障房項目列入房地產白名單,在準入上予以最大限度支持,同時出臺《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管理辦法》,修訂相關貸款操作細則。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按照其總行相關制度要求,進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貸款精細化管理水平,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簡化貸款程序。
三、構建銀政支持合力。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加強與政府保障安居工程管理部門的溝通聯系,探索政銀合作推進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合作試點公積金參與保障房建設。如建行與福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合作,累計發放保障性住房委托貸款3億元,目前已在全省逐步推廣。二是與地方政府建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長效機制。如國開行省分行與福州市住宅中心、泉州市住建局等部門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合作協議》,開展保障性住房項目合作;與省住建廳協作編制《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專項融資規劃》,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一攬子融資解決方案。(福建省銀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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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年05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