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閩建〔2024〕24號
各設區(qū)市住建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交建局、行政審批局:
為推進我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構建“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競爭機制,保證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質(zhì)量,省住建廳制定了《福建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2025年10月將首次公布信用評分結果,之后每季度公布上一季度信用評價結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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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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