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省審改辦《福建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同意調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權力事項的函》(閩審改辦〔2016〕213號)的有關要求,現將省住建廳委托下放二級建造師注冊審批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做好承接工作。
一、委托下放部分注冊審批事項
(一)自文件下發之日起,福建省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業務委托下放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直接辦理,并作為即辦件隨到隨辦,加蓋各設區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專用章。委托下放后我廳不再受理福建省二級建造師的增項注冊申請。
(二)涉及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下列情形,原需至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現一并下放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直接辦理:
1、變更注冊時已超過注冊有效期,但原聘用單位不愿為其辦理延續注冊的;
2、注冊未滿一年,聘用單位破產、或已注銷工商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需變更或注銷注冊的;
3、注冊未滿一年,年齡超過65周歲、或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需注銷注冊的。
二、有關要求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建設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要高度重視并承接好省住建廳委托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保障行政服務窗口服務質量。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